好好修理《孽子》

《孽子》截圖

好好修理《孽子》

本片雖無刻意描繪色情或暴力之鏡頭,但以青少年同性戀為背景之變態情節,恐對心智發展尚未成熟的少年或兒童心理有傷害之虞,依據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第三條之規定應列限制級。            

                                  ——新聞局影片檢查意見

 2023年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啟動《孽子》數位修復重映計畫。《孽子》原著於1983年出版,於1986年改編為電影,作為跨時代台灣同志文學經典及同志電影的先驅,內容關照戒嚴時期(1949-1987)被視為是社會邊緣的男同志社群,彼此相濡以沫抵禦各種惡意,作者白先勇也強調《孽子》最動人之處,在於人性及天倫的描寫。《孽子》電影問世迄今近四十年,而解嚴後台灣同志平權運動開展,加上2019年同志婚姻專法的通過,讓此次修復計畫格外有歷史意義,除了整飭、修復膠卷,同時也欲將過去戒嚴時期被新聞局影片檢查單位要求刪減的片段接回,至於當年被要求刪除片段的面貌又是如何?必須從當時的電檢檔案看起。(註1)

 1986年群龍影業向新聞局申請《孽子》映演執照,從檔案可以得知《孽子》是台灣第一部以男同志為主題的電影,在經過八位委員、往復三次的送檢紀錄後,被新聞局要求刪減了二十一個片段。主要有三個種類,並在影片中各出現數次:第一種是男主角李青家中牆上的父親戎裝照皆要刪減,以避免影片有汙名化退伍軍人的形象,審查委員認為主角之所以會「淪落」為同性戀者,是因退伍軍人父親之故,造成家庭失和;第二種是龍子(李青的愛人)情殺前戀人阿鳳的橋段,被認定是暴力、血腥畫面;第三種是其一角色小玉欲尋父,並對著夥伴說見到父親後要一口咬掉他的「那個東西」,此舉被認定違反了傳統秩序的人倫綱常。這三種片段以現今眼光來看,可能沒有嚴重到需要刪減,但在戒嚴時期,若是電影違背所謂的「善良風俗」,抑或是「公共秩序」,則沒有任何可以解釋的空間,縱使會影響情節發展,也只能被強制刪減。


《孽子》准演執照影本,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提供。

 再看這部電影的審查意見如下節錄:「此類主題以後盡量避免」、「觀念上不良的影響」、「本片始終在肯定及同情同性戀的意念中進行,基本上似屬病態,可否接受,似應慎重。若無特別困難也可考慮禁演。」這些意見的立場,除了將同志視為病態外,也將其擺在乖違於異性戀核心運作的社會位置,以嚴密且異樣的眼光進行檢視,如同現實中同志的處境。最後,因審查意見而致使多處片段需刪減的《孽子》,終以限制級上映,但檔案卻又蓋印「本片無裸露乳房、臀部或私處鏡頭」。所以到底限制級在哪裡?

 「同性戀」。

 從檔案可以清楚看見彼時官方對於電影出現同志題材的閃避態度,沒有前例也不希望有後續,希望減少同志在銀幕上的「現身」,顯見在當時整體社會乃至於政府對於同志社群的拒斥態度。但這並不代表同志不存在,反而是這亟欲抹消的行為,欲蓋彌彰,更加確定了同志的存在。

 要如何記憶那段被壓抑的時光呢?本期特別企劃,我們邀請了兩位作者撰文,並收錄虞戡平導演專訪,重探《孽子》的往昔樣貌。但唐謨以台灣電影裡的同志記憶為主題,一般視《囍宴》為台灣同志電影開端,但在此之前,戒嚴時期的同志記憶並非全然空白,我們還有《孽子》,縱使被要求刪減片段,它仍然保留了屬於彼時同志記憶的吉光片羽,因此文章以此定錨再度延伸,從同志社群的活動空間乃至於時代氛圍,一一細數,才能理解白先勇的《孽子》雖然早已成為學院內性別文學的經典,可究其核心思想,是在於人道精神的溫暖實踐,企圖接住那些自我被社會否定的孽子們。

 趙錫彥則從當時的政治時空背景談起,戒嚴時期國民黨將「家—國」納入政治動員版圖,並輔以儒家道統的訓誡,也因此無法實踐黨國所需的生產力(亦即「增產報國」)的孽子們被視為恥辱,並放逐於家國體制之外。當孽子們轉往新公園(影片中稱「公司」)「上班」並在此社交,新公園成了另類的黑暗王國,容納這群流離失所的孽子們。而主角李青也因為被逐出家門在新公園避難,被楊師傅及曼姨收留,結識一群志同道合的夥伴,在一個沒有多元成家概念的年代,構築出了逆於傳統家庭想像的「酷兒家庭」。

 虞戡平導演在訪談中分享了《孽子》拍攝製作情況,還提及目前《孽子》的版本,除了電檢刪除的段落以外,已有部分內容並非是導演原先構想的版本。例如阿青與龍子共赴旅館溫存的片段,對於劇情的重要性以及欲傳達的情境,卻沒想到都被剪光。回頭對照電檢檔案,細究後可發現《孽子》的送檢版本已無此段落,可見《孽子》在上映前,早已經過製片方、電檢層層的「把關」,企圖讓整體故事走向以悲情、溫情為敘事主調,卻也影響了此片之後的台灣同志電影,常以悲情作為敘事情感基礎。

 修復《孽子》,不僅在於讓影片的畫面顯像提升質感,更是將因為高壓晦暗年代,不得不移除的片段歸還給作品。《孽子》作為台灣同志電影先行者,經歷電影檢查制度被身砍多刀,而這些傷痕累累都不會發生在往後的同志電影了,修復工作在此形同轉化為屬於同志社群的正義。當我們好好「修理孽子」,回復它原初應有的樣子,如同現今容納多元樣貌的存在,不論什麼樣子,都是只屬於自己的獨特面貌,不應再削足適履,現在社會的本質適合孽子生存了。(註2)

註解

  1. 有關《孽子》電檢內容探討,亦可參考蘇致亨,〈剪不斷的虹影伏流——《孽子》與《孽子》以外的同志電影史〉,《Fa電影欣賞》188期,2021年11月,頁74-87。
  2. 1994年,北一女高二資優班學生林青慧、石濟雅,相偕離家至宜蘭蘇澳旅館投宿,並於浴室燒炭自殺,遺書內寫到「而是在社會生存的本質就不適合我們,每日在生活上,都覺得不容易,而經常陷入無法自拔的自暴自棄的境地。我們的生命是這麼地微不足道,在世界上消失應該不會造成什麼影響。」